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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新闻中心
2006-7-31

7月31日,记者从民政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人事部、民政部7月20日联合颁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民政部将在《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实施社会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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