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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商务部《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和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海外活动事业联合会(CBCC)共同举办的“2006第二届中日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于2006年12月8日在北京举行。中方主办机构及企业代表和日本社团法人海外事业活动关连协议会企业代表共六十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总干事缪瑞兰主持。中日代表分别做了两国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现状的总结以及2007年工作和课题计划。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主任殷格非提出,2006年是企业社会责任(CSR)发展的新纪元年,有三个重要标志:一是中国国家电网公司CSR报告的发布是第一份中国国有企业CSR的报告,并受到中央领导人的肯定;二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生效,明确提出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三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也提出企业、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都要承担社会责任。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总干事刘卫华对200 [1] [2] [3] [4] 下一页 |